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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602 字体: [ 大 中 小]
在社会上有这样一类人,他们以向商户勒索费用谋生,若有商户反抗则会通过骚扰、恐吓、破坏财物等手段,让他们被迫就范。商户一旦摊上这种事,麻烦就会源源不断。合肥的小张,从2022年起便摊上了这样的麻烦事。
小张在河南的一个工地附近经营小吃摊点,他的生意一直不错,收入可以勉强维持家用,但是自从工地附近出现了两位“不普通”的大爷,一切都发生了改变。这两位大爷年龄都在70岁上下,每个月定期有规律地来收保护费,小张一个月至少要交出去500元,其他的摊主也都差不多。就这样,大爷每个月的“收入”可以达到上万元,而小张的摊子却面临入不敷出的危险。但是,面对两个“七旬老人”,为什么所有摊主都不敢反抗呢?
原来,如果有人不交保护费的话,大爷就会叫来自己的儿子骑着摩托车拿着砍刀吓唬他们,谁不交就掀谁的摊子。经小张描述,两位大爷都是本地的“拆迁户”,多的是房子,为了“镇住”一众摊贩,便声张:“谁不交保护费,我就拿一套房子,一百多万,买你们的命!”
大爷收钱确实爽快了,但是他没有意识到的是,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而他们的行为将会受到怎样的刑事处罚呢?
首先,根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两位大爷的言语和行为已经构成对摊贩的威胁,因此获取的“保护费”属于敲诈勒索所得。
其次,根据规定,大爷多次收取保护费,且月月过万,数额较大,应当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是大爷“年事已高”,如果年满75周岁的话,需要从轻减轻处罚。
最后,就这样两位大爷被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进行了拘留。
七十岁高龄本应是安享天伦之乐的年龄,但是两位大爷却偏要触碰法律的“高压线”,得到刑罚也理所应当。而在日常生活中,老年人往往被社会归类于弱势群体,但是面对本次事件中居然成为犯罪主体的情况。
除此之外,小张和其他摊贩的“逆来顺受”也是反面例子,一旦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及时寻求警方和法律的保护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一时的忍耐只能换来“侵略者”的变本加厉。在这里还要提醒大家硬碰硬同样是不可取的,一旦对方势力过大,造成自身的伤害则得不偿失。若在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正确的做法是先保证自己的安全,在此基础上尽量保留证据,然后找合适的时机报警,让法律对其进行制裁。
撰稿人:袁小倍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