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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33 字体: [ 大 中 小]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躲避债务的方式却花样百出,北京一男子为逃债与朋友“假结婚”,虽费尽心机,但是仍未得逞。对此婚姻律师表示,婚姻并非逃避债务责任的避风港。更多离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陈明在北京从事自由职业,2016年开始,向詹强借钱共计65万元,但是等到詹强索要欠款时,他却无力偿还。在这种情况下,他大开脑洞,想出了一个“靠谱”的办法。那就是与朋友黄琳琳“假结婚”,这样就可以借婚姻关系,以低成本转移财产。就这样陈明和黄琳琳在网络上咨询过婚姻律师后,进行了结婚登记,并按照陈明的想法,以低价将其名下的房产处分给了黄琳琳,并进行过户登记,然后在一周后两人又办理了离婚手续。
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的陈明,没想到詹强从两人共同好友的口中得知了真相,并以债权人享有撤销权为由将陈明、黄琳琳二人告上了法庭。更多离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婚姻律师结合债权债务关系提出:
刘明与黄琳琳处分房屋时约定的价格,低于市场正常售价的30%以上,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属于诈害债权人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最后,法院判决刘明将房屋低价转让给黄琳琳的行为应当撤销。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法律的作用便是规范人们在生活中的各种行为,以“假结婚”的方式躲避债务的办法是行不通的,并且还会因存续的婚姻关系产生各种风险。所以,婚姻律师再次提醒大家,婚姻需谨慎,请勿利用它逃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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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袁小倍
审稿人:张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