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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偷同行,“我的外卖也被偷过”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20 字体: [ ]

  近日,北京朝阳某派出所接到一名外卖小哥的报警,称放在电动车箱子里正准备送餐的外卖被人偷了,正值午餐时间,外卖丢失不仅耽误了小哥送餐,他还可能面临照价赔偿、平台处罚等一系列麻烦,那么又是谁这么缺德,盗窃了外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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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走访及对案发地点监控的查阅,警方发现这样的案件并非个例,一名身穿黑色外套的男子也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随后在这名男子再次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根据该男子交代,他之所以盗窃外卖,是因为最近没有工作,为了省下吃饭的钱,便盯上了外卖小哥的车。由于他之前也曾做过外卖送餐员,比较了解外卖小哥们的工作习惯,知道他们通常会一次携带多份外卖,在上门送餐时也往往不会对车上的外卖存放箱上锁,因此才屡屡得手,还真应了那句:同行是冤家。

  相信经常关注网络新闻的网友对于此类案例已不陌生,此前网上就爆出过放在小区门卫处或楼下的外卖被偷的新闻,然而面对此类情况,很多人往往不会报警,一来是觉得一份外卖没有多少钱,不值得报个警,二来也是觉得盗窃外卖够不上犯罪,报了警也没什么结果,那么偷外卖的行为是否真的不构成犯罪呢?

  律师说法: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盗窃外卖属于违法行为,但应当接受何种处罚,则需要分情况讨论。

  通常情况下,外卖的单价都不太高,少则几十,多则上百,而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单次盗窃,只有数额达到1000元以上的,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因此,对于一些临时起意,单次盗窃金额较小外卖的行为,警方多是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进行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但是,如果行为人盗窃外卖并非临时起意,而是多次有预谋的行为,那么就构成了刑法上讲的“多次盗窃”。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在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此时,盗窃金额便不再是定罪立案的标准,一旦成立“多次盗窃”,即使累积的盗窃金额只有几百元,也属于刑事犯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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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本案中,该男子虽然盗窃的财物金额较小,但其基于非法占有目的,短时间内连续多次盗窃他人外卖,已属于刑法规定的“多次盗窃”情节,依法应予以刑事处罚。

  律师借此提醒,勿以恶小而为之,即使外卖等物品价格不高,也是他人合法财产,切莫抱着金额小、受害者懒得追究等侥幸心理,不经意间成为犯罪分子。与此同时,也要提醒各位外卖小哥,在送餐时,不仅要注意道路交通安全,还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车辆和车内的外卖。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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