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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19 字体: [ 大 中 小]
俗话说的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很多夫妻走到离婚时,往往是一地鸡毛,还有不少会通过转移、隐匿财产的方式企图多分财产的情况出现,那么遇到此类情形,又该如何举证证明呢?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起冠领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遇到的案例,一起了解一下此类案例离婚律师会如何处理。
案例故事:
陈志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和张梅于2005年结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2012年,夫妻二人居住的房屋拆迁,获得两套还迁房及部分拆迁款的补偿安置,二人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购买了家具家电。
二人因此纠缠不休,张梅遂起诉到了法院,并向法院提交了陈志强银行账户的流水情况,用以证明陈志强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那么张梅的诉求能得到支持吗?专业的离婚律师如何看待呢?2016年,二人因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然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二人却产生了分歧。张梅提出,2012年家里房屋拆迁时,不仅分给了还迁房,还给予了拆迁补偿款若干,都由陈志强保管,但是她却从来没有见过这笔钱。但陈志强却称,这笔钱均用在了二人的生活和装修上。
离婚律师认为,二人婚后一直共同居住生活,张梅提交的陈志强银行账户收支明细中虽存在多次的大额取款支出,但长期以来,陈志强账户的收入和支出都是相对平稳的,没有明显的异常情况,因此,张梅仅凭张志强的收支明细主张其隐匿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最终,法院也判决驳回了张梅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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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