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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96 字体: [ 大 中 小]
近日,江苏淮安一男子在网上找兼职工作,干了三天反被拘留,这是为什么呢?让我们来一探究竟。
江苏淮安的牛某生活窘迫,没有固定工作。于是,开始在网上找兼职工作赚点外快,他在QQ上看到一则招聘信息,兴奋不已,也不是什么太劳累的体力活,打打电话就能每小时轻松赚钱,这让牛某动了心,遂与发信息的老板联系。经过一番沟通,牛某明知这是一份“有风险”的工作,对方是电信诈骗嫌疑犯,自己的工作内容是帮助他们拨打电信诈骗电话。一开始,牛某有些犹豫,但电话那头对方给出每小时300元的薪资,一时间,牛某被高额的工作时薪冲昏了头脑,便答应了。
牛某同意工作后,对方给他邮寄了“作案工具”,牛某又按照工作要求自己购买了两部手机。根据对方指示,连接好手机后,对方便通过远程操控手机的方法进行操作。民警找到牛某时,对方已经通过牛某的手机拨打了二十几个诈骗电话,通话时长共计10个小时,牛某非法获利共计三千元,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
牛某明知对方是电信诈骗人员,仍为获取高额时薪帮助他人实施电信诈骗。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有人说诈骗份子也不是牛某,他只是帮忙拨打一下电话而已,也属于犯罪吗?
那么针对诈骗究竟如何定罪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于利用发短信5000条以上,或拨打电话500人次以上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包括拨打电话让加微信等)行为。诈骗数额难以查证的,按照诈骗罪(未遂)进行处罚。如果上述条数超过10倍,则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牛某本来想兼职赚外快,结果反被拘。他的事例也告诉我们,现在网上骗局很多,大家找工作一定要擦亮眼睛。总之,兼职赚钱的想法是没有问题的,但是遇到以小博大的环环相扣的高薪兼职信息,一定要提高谨慎,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千万不要被蝇头小利所诱惑。如果哪天掉馅饼,可能是陷阱,预防诈骗千万条,自身抵御诱惑最重要!
撰稿人:张瑜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