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9988-666

冠领新闻

News

选择冠领 胜诉共赢

400-9988-666

【委托公告】辽宁省沈阳市杨女士委托冠领律师代理民间借贷纠纷案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29 字体: [ ]

  委托代理公告

  辽宁省沈阳市杨女士,于2022年7月8日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宁、郭昕担任其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特此公告。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2年7月8日

  北京冠领律师以过硬的法律专业素养,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的职业精神而闻名,受到了大量委托人的信赖。如果您遇到了类似法律问题,请拨打电话联系我们。咨询电话:400-8789-888

  普法链接

  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怎么算?

  未约定利息的,一般视为没有利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所以,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如果对方逾期未还款,出借人可以要求逾期利息。

  首先,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由此可见,个人之间的借款原则上是无偿的,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才应当支付利息。

  其次,《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有许多专业的律师,如果您还有民间借贷纠纷相关的法律问题以及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可咨询。

  代理律师介绍

1657507734188594.png

  李宁,男,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院,法学学士。现任职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民商合同纠纷、劳动仲裁、行政诉讼、非法借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等领域

  执业经验

  处理民事案件,庭前案件准备、参与庭审等,涉及民商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包括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60余件;

  起草或审查顾问单位合同等文书800余份。

郭昕.png

  郭昕,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法学(本科),现任职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民商事合同纠纷、房地产与物业管理。

  执业经历

  执业五年多以来,在民商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独立承办数十余起诉讼、仲裁案件,主要涉及房产、土地、公司、合同争议解决。

  主要服务过的客户包括商务部机关服务局、商务部财务司、香港周六福公司、北京鱼乐贝贝公司、北京斯利安公司、广东华润顺峰公司、东阳青雨影视传媒公司、王马影视公司、广东正本传媒公司、莱伯泰科工程技术公司、中蓝国际化工公司、黄海地产、建荣地产、永清京都地产、北京国际建设集团等。

  撰稿人:杜智君

  审核主编:张冠彬



上一篇:【委托公告】北京市王先生委托冠领律师代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下一篇:【委托公告】重庆市傅先生委托冠领律师代理劳动仲裁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