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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53 字体: [ 大 中 小]
如果真的在公司出现工伤这样的问题,倘若处理不好也是一件棘手的事情。公司没有按员工实际工资标准足额缴纳保险费,造成员工事后工伤补偿利益受损,该如何处理呢?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都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高某就医的医院以公司为高某缴付的工伤保险费,对高某的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了核定,也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安慰,并将核定款330706.66元拨付至公司,公司扣除为高某报销的医疗费后,支付给高某一次性伤残津贴、工资等共计260816.68元。高某核对工伤保险待遇时,发现自己没有按实际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因而自己的工伤待遇大打折扣。高某是深圳一家公司出色的员工,如往常一样上班的高某在2019年5月21日工作中不幸将自己的手掌卡在了机器齿轮里,一时之间六神无主,忘记关还在运作的机器,就这样血肉模糊,手掌硬生生被绞断。
向法院起诉后,经审理查明,公司虽办理了工伤保险登记,但没按员工实际工资标准足额缴纳保险费,判决公司支付伤残补助金不足部分。调查途中发现,该公司不仅是对高某,而是全公司都存在少缴工伤保险费的问题,于是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要求公司补缴相应工伤保险费、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滞纳金。
事情告一段落,同时也提醒企业如果不缴或少缴工伤保险费带来的后果有:
(1)补缴保险费、滞纳金与罚款。
(2)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所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心存侥幸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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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杨丽凯
审稿人:魏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