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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72 字体: [ 大 中 小]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出于各种情况,很多人都有遇到过对方欠债不还的情况。在李笑笑父亲和陈某的债务纠纷中,李笑笑能否替已故父亲追回债务?
陈某并不答应李笑笑的要求,他认为其父亲已故,债务就应一笔勾销。李笑笑只好咨询律师解决此事。律师提出建议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自己为案件申请执行人,并对陈某恢复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该公民的遗嘱执行人、受遗赠人、继承人或其他因该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08年同村赵某欠李笑笑父亲25万元钱,其父亲在2010年时向法院起诉陈某,胜诉判决生效后,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当时陈某名下没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直到2019年李笑笑父亲去世,而陈某也在这些年工作创业赚了些钱。李笑笑觉得25万不是一笔小数目,因此要求陈某返还此笔债务。
因此,李笑笑作为继承人,有权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自己为案件申请执行人,并对被执行人陈某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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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杨丽凯
审稿人:霍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