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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将房屋卖给自己,买卖合同被冠领律师证实无效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05 字体: [ ]

  为“担保”借款,夫妻二人与债权人签订委托出售房屋的合同,在借款全部还清的情况下,房屋却被债权人以远低于市场价出卖给了其配偶,而后房屋又被数次转卖。夫妻二人为拿回房屋,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冠领律师通过鞭辟入里的努力,顺利帮助当事人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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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北京的方骊纯与侯进业是一对白发夫妻,两人在2004年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目前贷款已经全部还清。2007年,夫妻二人以该房屋作抵押向银行贷款28万。

  2011年,夫妻二人因生意需要,准备向小贷公司借款,认识了工作人员周梦兰,在其操作下签订了《借款合同》,向周梦兰个人借款50万元,同时,为了避免两人到期时不偿还借款,周梦兰提出要求签订委托合同,其代为偿还银行借款,并代为出售登记在方骊纯名下的上述房产。之后,《借款合同》和《委托合同》两份文件都在北京某公证处做了公证。

  周梦兰按照合同约定,向银行偿还清了贷款,但她却瞒着方、侯二人将房屋以4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自己的丈夫魏长景。当方骊纯和侯进业得知这一情况时,该房屋已经历了多次抵押、转卖。直到2019年,最后一名买家起诉了二人,要求他们搬离该房屋。

  方、侯二人觉得不可思议,周梦兰买房的事情两人毫不知情,况且借款也已经委托第三人全部还清,房屋怎么会在多年后转卖到他人手中?又该如何拿回自己的房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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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着疑惑,夫妻二人来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初步了解情况后,冠领律师耐心地为两人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并阐明了初步的维权思路,一番专业的分析令夫妻二人当下决定委托冠领律所代理此案,并由陈允良、王艳艳两位律师办理。

  这起案件时间跨度长,且房屋经多次转手,看上去确实比较棘手,但要想保留住房屋避免损失,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周梦兰和魏长景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关键,两位律师不谋而合,迅速整理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这份合同的无效。

  在法庭上,周梦兰答辩称方、侯二人对所有的交易行为均知情,却并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证明,该观点没有被法院采纳。

  冠领律师进一步提出,虽然方、侯二人偿还借款超过了约定期限,但是双方未曾达成以房屋抵偿借款债务的意思表示,周梦兰未经同意将房屋过户给魏长景,因二人系夫妻关系,故周梦兰既是代理人又是买受人,该行为有悖诚实信用原则,也未尽到代理人忠实谨慎的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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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周、魏二人并未完成交付,房屋一直由方、侯二人占有使用,魏长景也一直没有主张返还,这显然不符合交易特征。魏长景无购买房屋意向,在明知会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配合周梦兰完成过户,二人的行为构成恶意串通,该行为应属无效。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周梦兰与魏长景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两位老人的维权迎来了阶段性的胜利。为了表示感谢,二人还特意制作了锦旗赠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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